煤企力捧合并合同銷售 煤價雙軌制或現突破口
作者/來源:江西昌昱實業有限公司 日期:2012-02-21 點擊量:1036
2012年重點合同煤匯總會剛剛結束,合同兌現率立即成為行業關注的話題。由于國家發改委此前已對2012年合同煤及市場煤價格分別進行限定,因此業界普遍預期未來煤價將持續走低,此前簽訂的現貨合同也面臨兌現風險。
記者了解到,眾多煤企為規避電廠毀約風險,開始力捧合并合同銷售策略,實行一攬子價格。業內人士認為,在煤炭市場化改革的趨勢下,該策略將會長期存在,并成為煤價雙軌制解凍的突破口。
國家發改委此前規定,2012年合同煤價漲幅不得超過5%,同時主要港口5500大卡市場煤平倉價不得超過每噸800元。而這一嚴格的價格臨時干預政策,使煤企普遍擔憂電廠因合同煤價低而不接現貨,從而使真正賺錢的市場煤賣不出去。而在此前的合同煤匯總中,煤電雙方大量簽訂超額合同,使合同匯總量高達12億噸,遠超發改委劃定的8.346億噸框架量。
據了解,目前包括神華集團、中煤集團、同煤集團在內的主要煤炭企業均開始嘗試將簽訂的合同煤與市場煤按比例合并,成為一份價格高于合同煤、低于市場煤的混合合同,以取代之前分別簽訂的兩份合同。
一家大型煤炭央企的高層向本報解釋稱:“從此以后,沒有合同煤,也沒有市場煤,只有這一份合同,實行一攬子價格。”他認為這是一種市場自發的、合理的變通之道,“發改委只是有價格漲幅和兌現率的要求,并沒規定得這么細。”
華東煤炭銷售聯合體秘書長鄭勇接受本報采訪時坦言,煤企采取將合同煤與市場煤合并銷售的方式也是“被逼無奈”,因為每年煤炭煤電雙方企業兌現煤炭合同時,電廠都會僅承認低價的合同,而對于價高的合同單方面毀約。“電廠這種做法違背基本的契約精神,讓煤炭企業面臨很大風險,所以越來越多的煤礦實行合并合同的方式進行銷售,這也是煤炭市場化的大勢所趨。”鄭勇說。
據鄭勇介紹,在整個重點電煤合同匯總期間,大部分電廠為保障供貨,往往會要求簽訂超過自身需求量的合同,但這些合同主要是“意向合同”,僅表示雙方有交易的意向而建立初步的聯系,至于煤炭的價格、供貨量以及運力等問題都需要以后協商。但煤礦迫于發改委關于合同煤兌現率要求的壓力,也不得不簽訂這些合同。但有了合同煤后,電廠會根據當時市場情況來決定是否承認之前的市場煤合同。
鄭勇稱,有的電廠獲得超額合同煤后拒絕承認現貨合同,而將超量的低價合同煤賣給其他電廠從中獲利。“現在把合同煤和市場煤合并到一起簽,就可以杜絕這種現象,你簽了就必須承認,”鄭勇說,“而且合并之后的價格高于合同煤但遠低于市場煤,對電廠同樣有很大吸引力。”
而在具體操作層面,幾大煤炭集團各不相同。同煤集團一位礦長告訴本報,合同煤與市場煤的搭配比例主要依據購買電廠的需求,老電廠能獲得更多合同煤,新電廠則主要買市場煤,但兩者大體上按1:3的比例搭配。“具體還要看當時的市場煤價格,每筆合同都不相同。”該礦長說。
中煤集團相關人士則表示,他們會計算兩種煤的加權平均價格。他介紹稱,按此價格出售一噸電煤的收益基本相當于分別出售合同煤與市場煤的收益之和。但降低了毀約率,提高了經濟效益。